總烴連續監測在實驗室檢測的一般要求
更新時間:2024-10-25 點擊次數:1635
總烴連續監測主要應用于對各種工業污染源排放有機物的實時監測,本系列在線氣相色譜分析儀采用國際技術,性能,自動化程度高,檢測范圍寬,能夠測量 VOCS、總烴、非甲烷總烴、苯及苯系物等多項參數,對VOCS的濃度和排放率進行連續、實時地跟蹤監控,并將所有的監測參數傳輸至工控機軟件和用戶 DCS系統,可通過數采儀與的數據系統通訊。整套系統結構簡單,模塊化設計,穩定性強,運行成本低。 總烴連續監測在實驗室檢測的一般要求:
1、 至少抽取三套同型號系統在定的實驗室場地同時進行檢測。
2、 系統具備雙量程或多量程時(非硬件調整),只針對儀器的最小量程進行技術指標檢測。
3、 檢測期間除進行系統零點和量程校準外,不允許對系統進行計劃外的維護、檢修和調節。
4、 如果因供電問題造成測試中斷,在供電恢復正常后,繼續進行檢測,已經完成的測試指標和數據有效。
5、 如果因系統故障造成測試中斷,在系統恢復正常后,重新開始檢測,已經完成的測試指標和數據作廢;檢測期間,每臺(套)系統故障次數≤2 次。
6、 具有自動校準功能的系統,可設定任一周期,系統進行自動校準;檢測期間,自動校準周期應設置為小于等于二十四。
7、 各技術指標檢測數據均采用系統數據采集與處理單元存儲記錄的最終結果。
8、 本標準中的污染物質量濃度均為標準狀態下的以碳計的干質量濃度。